无人机驾驶员执照与等级的颁发条件 局方应为符合相应资格、航空知识、飞行技能和飞行经历要求的申请人颁发无人机驾驶员执照与等级。具体要求为《颁发无人机驾驶员执照与等级的条件》(详见本文附件)。 符合本规定相关条件的申请人,应当向局方提交申请执照或等级的申请,申请人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并按规定交纳相应的费用。 
在递交申请时,申请人应当提交下述材料: 1)身份证明 2)学历证明(如要求) 3)相关无犯罪记录文件 4)理论考试合格的有效成绩单 5)原执照(如要求) 6)授权教员的资质证明 7)训练飞行活动的合法证明 8)飞行经历记录本 9)实践考试合格证明 申请人应于申请考试前提供满足执照或等级所要求的飞行经历证明。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,局方接受由申请人与授权教员自行填写的飞行经历信息。自2019年1月1日起,申请人训练经历数据应接入无人机云交换系统,以满足申请执照或等级对飞行经历中带飞时间及单飞时间的要求。 经局方批准,申请人可以取得相应的执照或等级。批准的无人机类别、分类等级或者其他备注由局方签注在申请人的执照上。 |